购房保证金退还提取
发布时间:2026-02-05 11:44 作者: 来源:法制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必备资料

1.提取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2.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已婚的提供)

3.配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产权人为配偶或配偶代办的提供)

4.原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提供)

5.提取人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二、提取金额

冻结资金总额。

三、办理时效

即时办理。提取申请人对提取审核结果存在异议提出复核申请的,公积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终审意见。

四、相关事项

1.购房保证金是指202091日前购买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冻结的资金。

2.缴存人退休、死亡、出境定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调出益阳市行政区域以外,依据对应提取规定保证金可直接予以解冻。

3.原所购房屋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无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直接解冻原所购房屋本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复印件代替提取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直接办理购房保证金退还提取业务

4.对于已实现大数据共享的信息(如省内婚姻状况等)或可提供经核验的电子证照(如电子身份证等)的,提取人无需提交原件,由市公积金中心直接联网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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