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保证金退还提取
发布时间:2020-09-01 11:26 作者: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9、购房保证金退还提取

一、必备资料

□1、提取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2、配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提供)

□3、原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提供)

□4、原所购房屋的《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复印件(有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选择提供)

□5、提取人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二、提取金额

冻结资金总额。

三、办理时效

即时办理。提取申请人对提取审核结果存在异议提出复核申请的,公积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终审意见。

   (工作日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相关事项

1、购房保证金是指2020年9月1日前购买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冻结的资金。

2、提取资金转入本人银行储蓄账户。

3、职工家庭在益阳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无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直接解冻的,符合退还条件的可选择提取选择直接解冻。

4、缴存人退休、死亡、出境定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调出益阳市行政区域以外,依据对应提取规定保证金可直接予以解冻。

5、原所购房屋在本市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可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他项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复印件来代替提取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6、婚姻状况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由房管部门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由税务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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