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发布时间:2023-04-23 14:29 作者:法制科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一、必备资料

□1、配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配偶代办的提供)

□2、继承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无配偶的提供)

□3、法定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继承人不满十周岁或患有精神病无行为能力的提供

□4、死亡证明原件

□5、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法律文书原件

□6、提取人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二、提取金额

1、提供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继承、遗赠调解书)的,按规定销户提取。

2、无生效法律文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含)以下,由配偶或受遗赠人或法定代理人销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上的,按《公证书》中遗产分配条款规定销户提取。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申请办理销户提取的,提供《公证书》的被继承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由1万元提高至5万元。

三、办理时效

即时办理。提取申请人对提取审核结果存在异议提出复核申请的,公积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终审意见。(工作日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相关事项

1、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法律文书包括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继承、遗赠调解书)、公证书等。

2、无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继承、遗赠调解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含)以下,提取人须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承诺书》(样本附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万元(当前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本次销户利息)以上,须出具有涉及遗产分配相关规定的《公证书》。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申请办理销户提取的,提供《公证书》的被继承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由1万元提高至5万元。

3、在办理提取时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顺序相关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无配偶由子女或其他继承人办理提取手续。

4、继承人不满十周岁(提供户籍证明)或患有精神病无行为能力的(提供相关证明),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

5、职工家庭在益阳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6、提取资金转入配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银行储蓄账户(生效法律文书或《公证书》有指定账户的除外)。

7、死亡证明指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职工死亡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通知书。

8、婚姻状况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继承人关系证明由公安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户籍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公证书》由公证部门出具。

    益阳住房公积金网址:http://www.yygjj.cn/                     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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