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发布时间:2020-09-01 11:21 作者: 来源:市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1、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一、必备资料

1、提取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2、配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合同登记为配偶、配偶代办或同时提取的提供)

二、提取金额

1、对冲还贷的: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代扣,提取金额即对冲还贷额。

2、部分还贷的:提取额不低于12期月还款额。

3、一次性还清:不销户的前提下,提取职工账户内存储余额但不超过贷款本息余额。

三、办理时效

即时办理。提取申请人对提取审核结果存在异议提出复核申请的,公积金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终审意见。

(工作日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相关事项

1、职工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须约定公积金账户和银行账户为还贷绑定账户,授权公积金中心和银行于每月20日或月底前一天从账户中代扣还贷,代扣金额即当月还贷额。职工账户资金充足,无需到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第1次提取时间为贷款发放月的次月。

3、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第1次提取后,每次提取时间离上次提取时间至少间隔12个月。

4、婚姻状况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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