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贷款的组合贷款中,公积金利率比商贷利率还高
  • 来信标题: 存量贷款的组合贷款中,公积金利率比商贷利率还高
  • 来信时间: 2025-06-10 16:33:42
  • 来信内容:

      我妻子婚前2016年在赫山区鹏利广场买了一套小户型,使用的公积金贷款,2023年全部还清。响应政府促进消费的号召,且改善家庭住房条件,2024年在高新区琨御府买了一套新房,因妻子婚前名下有1套房,只能按二套房办理组合贷款,现商贷部分利率3.3%,公积金部分利率3.325%,公积金利率比商贷还高。按照益阳市公积金调整优化新政策中的相关条款规定,我们这种家庭名下在其他城区有一套房,且贷款已全部还清,在另外的城区使用公积金买房,是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能使用纯公积金贷款,且享受首套房5年期以上公积金利率2.6%的。

      电话咨询了益阳市公积金中心热线2个问题。1.组合贷款能否转纯公积金贷款,答复根据政策不可以;2.现有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能否按照新政策认定为首套房并降低贷款利率。答复不可以,说新政策只针对2025年新的准备买房的,存量贷款不在调整范围。

      烦请领导回复三个问题:1.新政策是否只是用于吸引、诱导市民买新房,存量贷款不符合新政策利率条件,我看了益阳市公积金中心的公告,里面并未明确存量公积金贷款不享受新政策。2.公积金政策建立的初衷是为方便职工购房保障,且利率优惠,现在我的公积金贷款利率高于商贷利率,是否合理。3.益阳市的组合贷款有没有政策转纯公积金贷款。

      如有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望百忙之中抽空回复我的三个问题,谢谢。

  • 答复部门: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回复时间: 2025-06-17 11:47:59
  • 答复内容:

    吴凯: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您本次反映的情况,具体回复如下:

      一、经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我中心于2025年5月23日公布了《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益公积金发〔2025〕8号),增加了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政策,规定:"缴存人在益阳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还可提取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金额。"仅此条款涉及购买新建商品房,其他条款都未涉及,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办理贷款时享受同样的政策。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自动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届时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年利率会从3.325%下调到3.075%。

    三、组合贷款是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的一笔整体贷款,其公积金部分与商贷部分统一审批、互为关联,实质上是公积金贷款的一种类型。根据"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办理了组合贷款的住房已经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无法就该套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因此组合贷款无法转成纯公积金贷款

    感谢您对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0737-12329益阳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