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构筑不毁长城
发布时间:2023-04-26 09:43 作者:张云 来源:南县管理部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说起廉洁自律,让我回想起多年前到长沙市女子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场说法,接受警示教育的场景。她们有挪用公款的党政干部,有制毒贩毒的军队高官,也有不谙世事的花季少女。字字含泪的报告给我留下了强烈的震撼,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不断完善的今天,依然屡屡上演知法犯法的触目惊心?为什么在监管力量持续增强的当下,依旧时有发生以权谋私的一手遮天?

党和政府对廉政建设一直不遗余力,不可以说没有健全的法律约束,不可以说没有强力的社会监督,监察部门也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但为什么各种违法乱纪事件屡禁不止呢?

孟子的一句话在这里让我产生了疑惑,“民无恒产,则无恒心”,养无所依,人民就不会保持刚正向上的追求,就会作奸犯科,干些违法的勾当。反之,有恒产者必定有恒心。那么,我们听取的犯罪事实,其行为人是无恒产者吗?不是!她们一个是手握权力的党政干部,一个是前途大好的军队高官。应该说她们都是有恒产者,也应该是有恒心者。但是,她们一个挪用公款,损公肥私;一个制毒贩毒,危害社会。这些又是我们必须直面的犯罪记录。

有基于此,我认为廉政建设最根本的缺失不是法律和监管部门的他律,而应该是每一个干部知所守、知所趋、知所避的自律。

廉政需要知所守。作为党的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光辉使命,坚守自己的神圣职责。在具体的工作当中,要始终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理论先导,坚守自己的行动不变色。作为公积金人,我们必须要把广大缴存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在为人民服务的操守下,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该办的一定办,不能办的坚决退回,绝不越雷池一步。知所守,必不会玩忽职守。

廉政需要知所趋。作为人民的公仆,为人民谋福利是我们工作永恒的追求,能顺民心、体民意是我们工作基本的要求。作为公积金人,如何维护缴存人的利益,满足缴存人的购房需求,是我们工作的着眼点。我们每一项工作的开展之所趋,都要切实地把缴存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知所趋,必不会以权谋私。

廉政需要知所避。规避风险,拒绝错误是每个公职人员必备的业务能力。“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再小的错误不懂得及时纠正,日积月累,终成大错。作为公积金人,忽视违规操作带来的小风险,最终可能导致整个单位不可挽回的大损失,自己也将跌入不能自拔的危险境地。知所避,必不会知法犯法。

再好的制度也要被执行才能体现它的优越性,再好的法规也只有被遵守才能凸出它的监管力。廉政建设,自律永远是最重要的因素。知所守、知所趋、知所避,方能构筑不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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