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促进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一) 传达中央、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
学习传达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第二十三次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市委书记瞿海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审议通过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二) 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培训力度
1.市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在2022年第七次集体学习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展开了研讨发言,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必须持续推进、不断深化,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根本立场、正确道路、首要任务、时代使命、总抓手、工作布局。
2.市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在2022年第四次集体学习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次集体学习学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九次集体学习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3.OA发布通知,要求全体干职工利用周(旬)会学习讨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意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为住房公积金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支撑。
4.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组织管理科室、营业网点业务骨干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选派法制科普法专干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宣讲会,认真学习了依法治市办何太平科长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解读。12月份分两批次组织全体干职工开展了法治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执法程序与行政执法案卷等内容。
二、加强依法执政,提高各级党委执政水平
(一) 落实依法决策制度
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自2004年起聘请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的肖国平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公积金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项目合同、协议、内部规章制度及法律文书进行修改、审核;对因民事、经济、刑事案件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进行资金扣划等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可能或已经面临的纠纷、信访、重大突发事件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为公积金提供诉讼服务等,进一步推进了公积金法治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为我中心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工作保驾护航。今年已为《档案整理服务外包采购合同》《互联网专线业务合同》等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为综合柜员提供法律咨询上百笔。
(二) 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制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制定发布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益公积金党组发〔2021〕2号),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30项,其中重大决策11项,重要人事任免6项,重大项目安排5项,大额度资金使用8项,明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参加。
三、推进全民守法,加快推进法治益阳建设进程
(一) 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普法工作实效
1.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并通过OA发布。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海报;积极联系合作楼盘,利用楼盘电子显示屏播放国家安全宣传海报;在市中心机关大厅、各营业网点营业大厅的电子显示屏轮番播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海报;在有电子横幅的营业网点播放国家安全相关宣传标语。
2.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2021年12月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中宪法宣誓活动,开展了宪法专题学习,各部门利用周(旬)会开展了宪法专题学习,按要求制作宪法宣传挂图20余份,分别由各营业网点摆放在服务大厅显著位置,部分网点制作了宣传横幅,同时利用柜台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宣传,对来办理业务的客户通过发放宣传册、口头宣讲等方式开展宪法宣传,增进公民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3.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热点问题汇总”,回复广大缴存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异地转移接续”“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等问题详细解答;在门户网站“依法治国”专栏转载兄弟公积金单位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释法说理”,以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剖析公积金政策。
4.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不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交流协作,在门户网站“依法治国”专栏发布本单位旁听庭审活动宣传报道,并将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纳入《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5.落实领导干部班子集中学法、年度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机关和市直营业部、赫山管理部、高新管理部、沅江管理部、南县管理部、大通湖管理部(其他管理部参加当地政府的学法考法)全体在岗职工登录“如法网”进行学习培训并参加全省、全市统一“普法”考试,学法课时达标率、参与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6.在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设立依法治国专栏、业务政策法规专栏、行政执法专栏等,公开公示制度建设、业务流程。在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张贴法治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架,多角度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
7.积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公益普法制度,开展多平台多维度的宣传活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现场宣传等媒体资源融合,打造线上线下宣传阵地。
(1)积极开展公共法律宣传活动。7月份联合建设银行、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在奥林匹克公园开展户外集中宣传活动,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热气球、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公积金政策、《民法典》;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禁毒知识;参加志愿活动、主题党日活动、送法下乡活动、乡村振兴帮扶活动进(村)社区、进企业,向市民发放各类宣传手册。
(2)积极普及住房公积金政策。编制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指南,摆放在市民服务中心;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电梯视频广告等发布“2022-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的通知”等公积金政策调整宣传;与益阳日报合作,及时发布公积金业内动态,发布“全市通办”“逾期拍卖”等讯息;进社区、企业等开展现场公积金政策宣讲。
(3)推广“面对面”“点对点”服务,充分利用一线柜台、住房公积金行业服务热线(12329)、市长热线等平台进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为职工答疑解惑,让更多的职工群体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
(4)积极面向全体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开发商以及合作银行普及公积金方面法规政策,制定了《“服务质量提升”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益公积金办发〔2022〕9号),明确了“实地走访调研”“政务服务公开”“深化银政合作”等活动,要求各营业网点积极对接服务对象,实现常态化政策宣传。
(5)按要求向市普法办报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
(二) 持续推进“八五”普法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益普法办〔2021〕6号),并结合《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意见》,制定了《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了《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并在官网公布。
四、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建设工作由党组书记余文武统筹,副主任陈哲民负责,法制科具体承办,各部门共同参与,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承办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管理轨道。先后制定《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处罚标准》《柜员业务风险防控暂行办法》《行政执法和政策执行审查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细则》《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考核办法》《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等政策制度。
3.将法治建设目标责任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中,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4.建立了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台账,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明确了各部门工作内容和任务。
(二) 完善顶层设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联络
1.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益法委发〔2022〕1号)、《2022年益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益普法办〔2022〕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各部门工作任务和责任,并通过第二十三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完善法治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八五”普法规划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求各部门和全体干职工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推动法治工作全面开展。
2.积极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沟通联系,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