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08-25 16:17 作者: 来源:法制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

1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成立时间在3年(含)以下的,从轻给予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

 

2

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应设未设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人数在200人(含)以下的,从轻给予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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