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26-83002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文件
益公积金管委会〔2026〕2号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需求,经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支付物业费提取
缴存人家庭(包括缴存人及配偶,下同)在我市拥有自住住房、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家庭年度提取上限为4000元。
二、允许支付契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
缴存人家庭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在本政策施行后缴纳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述费用。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金额,且不超过缴存账户在完税凭证或专用收据出具日期当日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三、新增住房改造提取
缴存人家庭在我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家庭名下我市自住住房实施适老化改造、适儿化改造或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的,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改造费用。各改造项目提取金额最高限额均为3万元。
四、增设重大疾病提取
缴存人家庭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实际负担部分。重大疾病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范围为准。
五、拓展代际互助使用范围
自本政策施行之日起,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可互相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提取和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实际购房款。
六、提升最高贷款额度
初婚初育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对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好房子”建设项目的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50%。“好房子”建设项目由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建部门相关标准进行认定并公布。
七、强化人才住房支持
对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留湘来湘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个月后即可申请贷款。其中,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放宽至现行标准的4倍,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放宽至现行标准的2倍。
八、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住房套数和贷款次数限制。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九、推行组合贷款“商转公”
缴存人家庭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贷款尚未结清,可申请将该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剩余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试行住房装修提取与贷款
自2026年10月1日起,缴存人家庭装修我市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提取与贷款额度,均按该套住房建筑面积乘以装修单价核定,装修单价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000元,且总额不超过30万元。同时申请提取和贷款的,两者合计金额不超过30万元。住房装修贷款利率按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根据上述调整,制定具体业务操作实施细则。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