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3 15:00 作者: 来源:法制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YYCR-2022-83002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益公积金发〔20224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惠民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现就本市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期满后恢复原比例缴存;申请缓缴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

二、因受疫情影响收入明显下降的缴存职工,可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贷款发放网点申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最长期限为12个月,到期后根据其剩余本金及贷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减免罚息,由借款职工在2023年6月30日前,向贷款发放网点申请返还已收取的罚息。上述期间的逾期记录,不上报征信部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0日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2610日印发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http://zfgjj.yiyang.gov.cn/zfgjj/27391/34962/content_1600512.html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业务指引

http://zfgjj.yiyang.gov.cn/zfgjj/27391/34962/content_1600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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