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自建住房贷款(城镇)
一、贷款条件 ①申请人个人公积金账户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缴存状态正常;②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家庭信用记录且信用记录认定为良好;③申请人家庭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2次(含)以上在全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④申请人家庭在益阳市行政区域内无2套(含)以上的住房;⑤申请人家庭具有稳定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⑥授权中心从夫妻关联的公积金账户或银行账户按月代扣还贷;⑦房屋主体已封顶;⑧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缴存余额不低于1万元并自愿冻结1万元,冻结资金在最后结清贷款时使用,授权公积金中心从建行或工行储蓄账户按月划扣资金记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后按月对冲还贷, 贷款批准次月开始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不低于月还款额;⑨申请人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在贷款申请网点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划转或预缴3个月还贷额入个人公积金账户,每年从公积金缴存地划转公积金到贷款网点个人账户用于还贷;⑩申请人为多子女家庭的提供依法生育、收养子女的证明材料;有婚姻关系变更的家庭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能够说明子女抚养情况的材料;⑪借款人为高层次人才家庭职工的提供《益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及人才金卡等相关证明材料。 |
二、必备资料 □1.借款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配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已婚的提供) □3.《未婚申明与承诺》原件(未婚或离异、丧偶未再婚的,在公积金中心填写文本) □4.3年内《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5.工程预算、费用支付证明原件、复印件 □6.借款人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近6个月正常缴存证明和贷款次数、无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7.借款人为多子女家庭职工的提供依法生育、收养子女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材料);有婚姻关系变更的家庭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能够说明子女抚养情况的材料 □8.借款人为高层次人才家庭职工的提供《益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及人才金卡等相关证明材料 □9.工行、建行或长沙银行还贷存折(卡)复印件 |
三、贷款金额、利率、期限 1.贷款金额:不大于房价的80%;普通家庭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多子女、高层次人才家庭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4万元 2.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政策 3.贷款期限:最少为3年(含),最长为30年,最后还款日不超过65周岁 |
四、相关事项 1.抵押物为所建房产;第2次贷款的第1次贷款须结清 2.对无贷款记录且名下无住房,且购住房单元建筑面积区县(市)小于115平方米、中心城区(含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小于105平方米的,提供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上述情形之外的全部提供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组合贷款审批由合作银行负责,组合贷款在普通家庭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以内(含)、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8万元以内(含),公积金中心和合作银行各按50%比例放贷,超过部分由合作银行发放 4.修建单套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或房屋设计用途为别墅的,或购买用途为投资性住房(购买后返租用于商业经营)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村民宅基地、集体用地、租赁用地、划拨用地的,不提供贷款 5.产权按份共有的,贷款额按所占产权份额计算;产权共同所有的,贷款额按产权人平均计算;共有产权人(含未成年人)须自愿授权给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签字确认 6.同一套房屋,提取的公积金总额加贷款额(含组合贷款银行部分),不超过当地市场评估价 7.公积金中心受理完整贷款资料后,贷前审核调查和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资金只能转入主借款人账户 8.由于申请人原因,贷款审批日起超过180天未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资料失效 9.婚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贷款,认定为夫妻双方贷款次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贷款的,且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夫妻关系解除再次申请贷款的,无产权方本次贷款不计次数,拥有产权方计贷款次数;在资料受理后合同面签之前解除夫妻关系的,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10.借款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的在开户时须与中心签订承诺书(样本附后),借款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和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贷款时提供1名本地公积金缴存人或2名亲友作为联系人并留下联系方式 11.多子女家庭是指依法生育或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成年(不满十八周岁)的家庭;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适用以2024年2月20日后(含当日)的购房合同网签时间和不动产证登记时间为准 12.高层次人才是指纳入益阳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拥有《益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及人才金卡的人员,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13.亲属关系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由相关医院出具;收养登记材料由民政部门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