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2026年2月5日修订)
发布时间:2026-02-05 11:26 作者: 来源:法制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单位缴存登记

单位缴存登记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军队用人单位等组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依据单位设立的批准文件,为新设立的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业务行为。

1.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申请表》;

2单位依法设立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备案登记表》。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单位登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等渠道自行办理

2)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4.注意事项

1单位设立证明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

2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下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

3为便于管理一个缴存单位宜开立一个单位管理户。

(二)个人账户设立

个人账户设立是指单位为其职工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业务行为。新设立单位应自办理开户登记之日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1.所需资料:

1)新设立的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清册》;

2)单位新录用职工的,提供《住房公积金新增、停缴表》。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单位登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等渠道自行办理

2)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4.注意事项:

1每名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当月工资。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实际发放工资。新调入职工是指职工在两个关联单位间调动,如母、子公司、总、分公司或者行政事业单位间的工作调动;新参加工作职工是指单位新招聘或录用的职工(除“新调入职工”外都属此类)。

4月缴存额中职工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汇缴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均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5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益阳市人社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益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

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发生变动,提供相关证明,申请办理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的业务行为。

1.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

2)变更证明文件。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单位登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等渠道自行办理

2)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4.注意事项:

1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变更的,需提供新证书(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注册证书副本)原件或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供新证书(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注册证书副本)原件,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3变更单位经办人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备案登记表》,新经办人的身份证。

4单位所属行业、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发生变化的,提供《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表》即可办理。

5)单位提高缴存比例的,需提交相关申请报告,报中心经办网点审批。

(四)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职工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登记有误或变更的,申请办理信息变更业务行为。

1.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

2)变更信息职工身份证。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单位登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等渠道自行办理

2)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4.注意事项:

1)职工本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出具的变更说明、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业务行为。

1.所需资料: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注销证明文件。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单位登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等渠道自行办理

2)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注销手续;中心经办网点可凭相关证明资料直接办理。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4.注意事项:

1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需办理注销登记:

行政事业单位被撤销的;

企业正在破产清算的;

企业注销市场登记的;

缴存单位因其他原因办理全员账户转移的。

2注销证明文件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被撤销的,提供上级部门批文;企业正在破产清算的,提供人民法院破产裁定;企业因其他原因注销市场登记的,提供市场管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缴存单位因其他原因办理全员账户转移的,提供单位注销申请。

(六)汇缴

住房公积金汇缴是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行为。

1.所需资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单位登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等渠道自行办理

2)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4.注意事项:

1单位当月无人员增减变化、基数调整的不填报汇缴清册,可直接办理汇缴手续。

2单位当月有人员增减变化、基数调整的,需填报汇缴清册,办理汇缴手续。

(七)补缴

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未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的业务行为。

1.所需资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单位登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等渠道自行办理

2)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4.注意事项:

1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需为职工办理补缴:

新增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单位职工因故少缴、逾期缴存、缓缴的;

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要补缴的。

2补缴起始时间早于单位设立或营业执照颁发日期之前的不予办理。

(八)个人账户封存

封存是指因职工与单位中断劳动工资关系等原因,职工个人账户变更为停缴状态。

1.所需资料:《住房公积金新增、停缴表》。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单位登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等渠道自行办理

2)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4.注意事项: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需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1)职工退休的;

2)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职工调离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职工未重新就业的。

单位应当自上述情形出现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九)个人账户启封

启封是指封存的职工个人账户恢复为正常缴存状态。

1.所需资料:《住房公积金新增、停缴表》。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单位登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等渠道自行办理

2)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4.注意事项: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需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启封:

1)职工与单位恢复中断的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

2)职工因工作调动转入新单位后准备正常缴纳的。

(十)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经核定,在一个汇缴年度内原则上不得再变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自然年度内遇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缴存基数,仍按开户时确定的基数缴存。

1.所需资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清册》;

2)规定格式的电子文本。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单位登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等渠道办理→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2)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4.注意事项: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当年7月按照核定后的缴存基数进行汇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间为7月至6月。

2当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总额核定其缴存基数,新调入职工按当月工资总额核定其缴存基数

3)其他注意事项以当年单位基数调整通知要求为准。

(十一)个人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凭《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新增、停缴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原单位转移至新单位的业务行为。

1.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

2)转移职工身份证。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转入单位登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等渠道自行办理

2)线下办理:转入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4.注意事项:

1)办理此业务时,待转移职工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

2)职工本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原件;转入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持单位证明和转移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异地账户转移按异地转移接续操作规程办理。

(十二)个人账户合并

职工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公积金账户的,办理转移手续后,在同一单位账户下将职工的两个账户进行合并,保留一个账户继续缴存。

1.所需资料:合并账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转入单位登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等渠道自行办理

2)线下办理:转入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4.注意事项:

1缴存职工在同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有两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需办理此业务。

2缴存职工在不同单位有两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需先办理转移再办理此业务。

3未合并前不能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4职工本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合并账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中心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1.所需资料:

1)《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书》原件及公示材料。单位需要保留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单位申请年度及上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报中心行政执法和政策执行审查小组审批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4.注意事项:

1)单位申请降低后缴存比例在5%以上的,需满足“单位上一年度或本年度经营亏损”条件,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经办网点审核。

2)单位申请降低后缴存比例在5%以下的,需符合“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条件,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经办网点审核、中心行政执法和政策执行审查组审批。

3)单位申请缓缴的,需满足“单位上一年度或本年度经营亏损”条件,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经办网点审核、中心行政执法和政策执行审查组审批。

4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期限为一年,期满后仍需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企业,需在到期前再次申请。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及时恢复缴存比例和补缴欠缴部分。

5《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书》需在本单位内部公示7日以上。

6)缓缴期间,单位应办理除汇缴外的其他缴存业务,并及时为离退休、工作调离、解除劳动关系、死亡等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十四)错账调整

发现汇缴错误或职工账户余额错误,申请调整错账的业务行为。

1.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错账调整申请表》;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涉及个人账户调整的还需提供调整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

4.注意事项:

申请表中错缴情况说明详实,单位加盖公章,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确保所涉职工知情并同意

(十五)个人账户冻结、解冻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冻结、解冻的业务行为。

1.所需资料:

1)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裁定书;

2)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工作证、执法证;

3)送达回证。

2.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执法人员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或报中心法制科审批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4.注意事项:经办人要认真审查法院冻结业务各项资料,并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和期限进行系统录入。冻结金额小于账户可用余额的,“冻结金额”按文书要求录入;冻结金额大于账户可用余额的,直接勾选“是否冻结账户”,并在备注栏目填写需冻结金额。“冻结原因”统一填写裁定书编号,“文件类型及编号”填写协助执行通知书编号。

(十六)灵活就业人员开户

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是指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等可申请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业务行为。

1.所需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

2)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或长沙银行储蓄账户。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个人登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自行办理

2)线下办理:个人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4.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其自行确定申报,不得超出中心每年公布的月缴存额上下限范围。

2中心将每月从灵活就业人员指定账户扣款缴存住房公积金。

(十七)职工缴存情况证明出具

职工在我中心已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需将其在异地中心的账户余额转至我中心,或职工因办理贷款等其他个人业务实际需要的,可申请出具缴存使用证明。

1.所需资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登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自行办理

2)线下办理: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十八)单位缴存情况(守法)证明出具

依照规定在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按时、员、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由于自身业务需要,可申请开具缴存情况(守法)证明。

1.所需资料:

1)开具缴存证明的书面申请或上市公司企业所需开具证明样本;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单位社保缴存证明。

2.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十集中封存户管理

各网点根据《缴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分别设置一个集中封存户,统一管理因原单位被撤销、解散、破产、改制、整体封存以及正常缴存单位中长期封存停缴等情形的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1.所需资料:

1)原单位被撤销、解散、破产、改制、整体封存证明资料;或者职工账户长期封存的证明资料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现场申请→中心经办网点审核;或网点经办人员根据中心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操作。

3.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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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管理实施细则》附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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