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15:23 作者: 来源: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益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预算执行、决算审核、增值收益分配和202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报告》《202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分配原则》《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修订稿)》《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益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稿)》《2025-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合作银行管理办法(修订稿)》。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改革科)、财务科、信息科(政务服务协调科)4个管理科室和机关党委,下设市营业部,资阳、赫山、高新、安化、桃江、沅江、南县、大通湖管理部等9个营业网点。从业人员89人,其中,在编80人,非在编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52家,比上年减少单位18家;新开户人数1.50万人,比上年净增人数-0.45万人;实缴单位3247家,实缴人数23.67万人,缴存额39.42亿元,分别比上年下降0.92%、下降1.9%、增长2.78%。2025年末,缴存总额424.9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22%;缴存余额144.27亿元,同比增长7.1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5年,12.33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9.82亿元,比上年增长0.0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66%,比上年减少2.07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280.6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8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6万笔、9.47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8.62%、52.05%。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72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95万笔、253.90亿元,贷款余额105.0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2.07%、增长3.87%、下降4.7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2.81%,比上年减少9.0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241笔、8199.9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1541.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13439.9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0332笔、246599.31万元,累计贴息8007.26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2.45亿元。其中,活期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亿元,1年以上定期37.7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64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38207.21万元,比上年下降2.99%。存款利息7299.2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0874.0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33.9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1184.95万元,比上年增长3.73%。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1170.52万元,归集手续费4.8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9.37万元,其他0.2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7022.26万元,比上年下降10.23%。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1555.1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000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577.40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6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589.62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504.3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0768.0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4054.28万元,同比增长6.96%。其中,人员经费1998.51万元,公用经费332.78万元,专项经费1722.9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4544.97万元,不良率0.43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504.33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4.85%,非企业单位占4.67%,灵活就业人员占10.48%。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7.76%,非企业单位占9.17%,灵活就业人员占3.0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9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75%,租赁住房占7.53%,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2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51%,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4.0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5.22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6.86%,比上年末增长0.36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41.5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58.3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4%。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9.57%,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0.43%,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2.93%,30岁-40岁(含)

  占39.68%,40岁-50岁(含)占21.63%,50岁以上占5.7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8.2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比21.75%。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4.89%,比上年提升10.7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无。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一是深化租房提取支持。通过提高提取额度与频次,更好满足缴存职工租房需求。2025年,办理租房提取2.93万笔、2.25亿元,笔数和金额分别同比增长75.65%、154.69%。二是推行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政策。缴存人在益阳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还可提取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2025年,办理代际互助提取57笔、990.14万元。三是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全年办理增设电梯提取94笔、437.6万元。四是完善贷款支持体系。通过上调最高贷款额度、取消贷款面积限制、优化认房认贷标准、延长可贷年龄上限等措施,积极支持缴存人贷款购房。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47亿元,比上年增长52.05%,增速居全省第一。五是持续做大“商转公”贷款规模。新增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农业银行为“顺位抵押”受理银行。2025年发放“商转公”贷款550笔、22365.9万元,笔数和金额分别比上年增长198.91%、398.81%。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无。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上限21321元。

  2.确定方法:缴存基数上限原则上不超过益阳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107元的3倍。

  3.缴存比例:5%—12%。

  4.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无房职工家庭租住商品房的,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标准由每月1000元提高至1500元。多子女家庭和高层次人才家庭租房提取限额同步提高至每月2250元。新市民、青年人家庭无房租住商品房,实际房租超过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标准的,能提供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商品房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及税务部门完税发票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实际房租超过月缴存额的,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支持缴存职工按次(按年、按季度、按月)或者按约定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选择按次提取的,同一自然年度内,缴存职工可根据实际需要,最多每人每月申请一次租房提取业务,一次最多提取12个月的租金。选择租房约定提取的,缴存职工每年需签订《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协议》,由市公积金中心按月将房租租金划入职工指定账户。职工家庭申请了租房约定提取的,该年度内不能同时申请按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

  5.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纯公积金贷款政策,借款人家庭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论所购住房单元建筑面积,均可申请全额住房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上调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二孩家庭和高层次人才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同步提高至96万元,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同步提高至104万元;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优化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按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放开贷款住房面积限制,取消“单元建筑面积在280平方米(含)以上住房不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规定;延长借款人可贷年龄上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8周岁,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放宽收入还贷比限制,借款人家庭月还款本息(含其他债务)与月收入之比上限由50%调整至60%;加大高层次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力度,高层次青年人才在益阳市内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可在正常缴存一个月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实行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政策,缴存人在益阳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还可提取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金额;简化异地购房和还贷提取业务资料,缴存人在湖南省内购房和偿还省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要求提供购房所在地户籍或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余额冻结的计算方式,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贷款金额的5%冻结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冻结额度最低为1万元),冻结资金在最后结清贷款时使用;推进住房贷款“商转公”业务,持续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模式,积极推广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

  6.调整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和偿还组合贷款银行部分提取相关规定。允许缴存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办理正常还贷提取业务外,还可办理一次结清贷款提取业务。结清贷款提取业务需提供贷款结清相关证明材料,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次还贷提取以来的实际还款本息额(含按月正常还贷金额和提前结清贷款金额)。

  7.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2025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2.1%,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2.6%。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贷款利率分别按2.525%和3.075%执行。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增加提取频次,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力度,以满足职工的实际租房需求。

  2.通过调整纯公积金贷款政策、上调最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优化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放开贷款住房面积限制、延长借款人可贷年龄上限等举措,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3.持续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模式,积极推广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为借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4000万元。

  4.推行不动产智慧抵押业务,每笔贷款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缩短70%以上,职工办事跑动次数从3次以上减至1次,满意度达98%,全年惠及贷款职工超500人,办事成本大幅降低。

  5.积极探索政务服务创新路径,构建“线上申请、数据共享、后台审批、快速放款”的全流程闭环服务模式,从贷款申请到放款,全流程仅需2个工作日。多措并举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落地实施,获评益阳市2025年“高效办成一件事”揭榜竞优典型。

  (六)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拓展线上服务,深化系统融合。紧扣“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推动核心业务系统全面融入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深化技术、业务与数据融合。拓展微信公众号、“湘易办”APP移动端服务功能,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和跨部门协同,简化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推动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好办、指尖易办”,持续扩大“一网通办”覆盖面。

  2.夯实数据根基,筑牢安全防线。推进政务数据资源规范化管理,完成关键数据资源编目,梳理形成公积金数据资源清单。同步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识别防范关键风险点,探索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为数字化转型筑牢安全屏障。

  3.探索智慧应用,积蓄转型动能。引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完善公积金知识库,升级智能客服系统智慧服务能力,提升缴存职工服务体验。以技术赋能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升外部服务能级,以数字化创新驱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单位所获荣誉情况:

  (1)2025年5月23日,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市营业部荣获2025年度“益阳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中心主任苏霓获评2025年度政协益阳市委员会优秀政协委员。

  (2)高新管理部夏商周获评2025年度民建益阳市委会优秀会员。

  (3)办公室肖伟获评全市政府系统2025年度政务信息工作优秀个人。

  (4)南县管理部文冰获评2025年“学习强国”益阳学习达人赛活动二等奖。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无行政处罚和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5年,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2025年,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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