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6 14:18 作者: 来源: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益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4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预算执行、决算审核、增值收益分配和202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报告》《2023年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分配方案》《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2024-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益阳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4个管理科室和机关党委,9个管理部(营业部),1个办事处。从业人员86人,其中,在编60人,非在编2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170家,比上年减少单位65家;新开户职工2.35万人,比上年增加职工0.28万人;实缴单位3277家,比上年下降1.94%;实缴职工24.12万人,比上年下降0.04%;缴存额38.35亿元,比上年下降0.12%。2024年末,缴存总额385.5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05%;缴存余额134.6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7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4年,12.0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9.81亿元,比上年下降2.3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73%,比上年下降1.81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250.8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3.4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4万笔6.23亿元,比上年分别下降44.40%、46.88%。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36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69万笔244.4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94%、2.61%,贷款余额110.30亿元,比上年末下降2.7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1.90%,比上年末减少8.0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269笔6958.5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93341.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19911.85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4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99笔24998.48万元,当年贴息额475.48万元。2024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0332笔246599.31万元,累计贴息8007.26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8.76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4.86亿元,1年以上定期22.5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31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1.90%,比上年末减少8.0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39386.54万元,比上年增长2.28%。其中,存款利息4919.3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440.6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6.5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20423.70万元,比上年增长3.53%。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9912.82万元,归集手续费3.4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0万元,其他507.4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18962.84万元,比上年增长0.97%。增值收益率1.45%,比上年减少 0.0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冲减贷款风险准备金626.7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589.62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738.37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059.4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8190.6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3790.52万元,比上年下降36.66%。其中,人员经费1939.62万元,公用经费409.13万元,专项经费1441.7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31.29万元,逾期率0.2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059.48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8.21%,国有企业占8.86%,城镇集体企业占1.72%,外商投资企业占0.7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6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9%,灵活就业人员占11.54%,其他占2.04%;中、低收入占98.50%,高收入占1.50%。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8.43%,国有企业占3.74%,城镇集体企业占1.58%,外商投资企业占1.0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2.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9%,灵活就业人员占6.55%,其他占3.13%;中、低收入占99.69%,高收入占0.3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9.6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01%,租赁住房占2.9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1.0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07%,其他占4.30%。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32%,高收入占2.6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1.1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6.50%,比上年末增加0.67个百分点。当年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923.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81%,90-144(含)平方米占75.71%,144平方米以上占19.48%。购买新房占48.5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51.4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3.1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6.8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86%,30岁-40岁(含)占46.34%,40岁-50岁(含)占16.99%,50岁以上占3.8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1.7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28%;中、低收入占96.93%,高收入占3.07%。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64.11%,比上年减少21.6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情况

  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较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4年,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上限21051元。

  2.确定方法:缴存基数上限原则上不超过益阳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017元的3倍。

  3.缴存比例:与2023年度一致,仍为5%-12%。

  4.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2024年,全市推广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工作;修订还贷提取相关规定,由“每年提取1次,每次不大于12期月还款额”改为“每年提取1次,每次提取额不大于上一次提取以来的实际还款本息额(含提前还款部分)”;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封存满两年且两年内无缴存资金进账的,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无需提供单位离职证明;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申请办理销户提取的,提供《公证书》的被继承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由1万元提高至5万元。

  5.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60万元,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确定;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元建筑面积由200平方米(不含)以下提高至280平方米(不含)以下;借款申请人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取消借款人或配偶具有益阳户籍或在益阳缴纳社保的规定。

  6.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为2.3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贷款利率分别按2.775%和3.325%执行。

  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扩大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范围,将缴存职工或配偶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的提取政策支持范围,放宽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2024年共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144笔645.67万元。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在全市推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有效减轻了购房职工筹措首付款压力,有力促进了新建商品住房交易。

  2.试点开展为优秀信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住房公积金快速贷款支持工作,大幅提升了房地产企业资金回笼速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通过上调最高贷款额度、放宽建筑面积及贷款控制面积、调整贷款次数认定标准等举措,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

  4.进一步优化“商转公”业务流程,新增“顺位抵押”模式,为借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950万元。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聚焦服务效能提升,深化线上服务体系建设。以“便民利企”为导向,持续优化线上服务功能。全年新增微信公众号“单位信息变更”“贷款偿还应还”“贷款偿还逾期”等多项高频业务线上办理模块,推动服务渠道向移动端延伸,线上业务办理率显著提升。

  2.强化数据治理能力,夯实数字化发展根基。扎实推进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试点工作为突破,建立“源头采集—动态核验—协同治理”全链条数据管理体系。配合住建部数字化发展服务指导组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数据应用场景拓展形成“归集扩面智能分析”“风险预警模型构建”等多项应用。

  3.突出信用体系建设,筑牢风险防控屏障。严格贯彻金融监管要求,顺利完成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对接,实现公积金贷款信息全量接入征信系统,逾期数据报送及时率、合规率均达100%,有效强化信用约束机制。

  4.创新智慧服务模式,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通过公银合作方式,合作研发智能客服系统,集成语音识别、语义分析等技术,构建覆盖政策法规、业务指南等5大领域的“公积金大模型”知识库,实现7×24小时智能应答。通过公积金大模型的建立和智能客服系统的应用,为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验。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单位所获荣誉情况

  (1)桃江管理部获评“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年度表现突出集体。

  (2)获评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单项工作“保交楼及保交房”完成较好单位。

  (3)赫山管理部获评2024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单项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完成较好单位。

  (4)获评2023年度市本级部门决算工作先进单位。

  (5)获评2023年度益阳市直机关党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6)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获评2024年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十佳政务服务窗口。

  2.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办公室陈高宏获评2024年益阳市广播电视台通联工作先进个人。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4年,无行政处罚和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4年,无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