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45名委员,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预算执行、决算审核、增值收益分配情况和2020年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方案》、《2020-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设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市公积金中心在管理委员会闭会期间提交的有关事项。2020年,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委员会有9名委员,召开2次会议,审议6个提请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益阳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4个管理科室,9个管理部(营业部),1个办事处。从业人员102人,其中,在编33人,非在编6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266家,净增单位169家;新开户职工2.64万人,净增职工1.02万人;实缴单位3010家,实缴职工22.63万人,缴存额32.7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95%、4.71%、5.42%。2020年末,缴存总额237.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0%;缴存余额98.11亿元,同比增长11.1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0年,10.1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2.86亿元,同比增长3.7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90%,比上年减少1.15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138.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7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8万笔19.9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3%、23.73%。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83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66万笔190.99亿元,贷款余额101.5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89%、11.63%、5.2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03.54%,比上年末减少5.7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2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1212笔31717.8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1146.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9628.2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719笔
38973.66万元,当年贴息额1208.10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405笔152082.57万元,累计贴息3366.93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41亿元。其中,活期2.3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35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71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103.54%,比上年末减少5.7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34348.62万元,同比增长14.93%。存款利息354.62万元,增值收益利息0.0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2307.9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685.9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8202.62万元,同比增长14.28%。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4159.73万元,归集手续费208.4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05.17万元,其他3129.2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6146.0万元,同比增长15.68%。增值收益率1.73%,比上年增加0.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1.7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2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894.25万元。
2020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52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279.87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316.2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7131.7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4293.63万元,同比增长11.86%。其中,人员经费2105.50万元,公用经费291.27万元,专项经费1896.8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47.77万元,逾期率0.1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316.24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89%,国有企业占10.39%,城镇集体企业占1.98%,外商投资企业占0.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4%,灵活就业人员占12.33%,其他占0.96%;中、低收入占99.38%,高收入占0.6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36%,国有企业占3.61%,城镇集体企业占1.27%,外商投资企业占2.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8.5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14%,灵活就业人员占16.16%,其他占2.95%;中、低收入占96.68%,高收入占3.3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0.0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7.78%,租赁住房占0.8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6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12%,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占0.61%,其他占4.0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49%,高收入占1.5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4.54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9.17%,比上年末增加0.2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8320.7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6.20%,90-144(含)平方米占80.81%,144平方米以上占12.99%。购买新房占81.4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8.5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1.8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8.0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34%,30岁-40岁(含)占41.56%,40岁-50岁(含)占20.61%,50岁以上占6.49%;首次申请贷款占82.8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19%;中、低收入占88.73%,高收入占11.27%。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7.71%,比上年减少30.1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印发了《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益公积金发〔2020〕3号),全年共为9家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业务,涉及395人、41万元,为13名贷款职工办理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业务,为未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业务办理的45名缴存职工办理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等业务。
(二)机构、职能及业务银行调整情况
2020年,机构及职能未作调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银行未发生变化。
(三)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上限17469元,下限3494元。
2.确定方法:缴存基数上、下限原则上不超过和不低于益阳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823元)的3倍和60%。
3.缴存比例:与2019年度一致,仍为5%-12%。
4.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①新增“结清住房贷款时可以办理提取(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还款额)”的业务类型;②新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的业务类型:益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所有权人或配偶,出资为该住宅增设电梯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③取消购买期房时需冻结保证金的规定;④取消《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安置房合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材料中关于提取时效(1年或2年)的相关规定;⑤新增离职提取时间限制,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后方可提取;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和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由仅限湖南省调整为全国范围内(提取申请人或配偶提供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或户籍证明);⑦明确城镇或农村建造、翻建、扩建自住住房以及大修住房提取仅限益阳市行政区域内。
5.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①贷款次数认定标准由“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加住房商业贷款”;②在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源互联共享情况下,将房屋套数认定范围从原购房所在地区(县)市调整为益阳市行政区域;③新增二手房贷款预审环节;④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本息与借款人及配偶家庭月收入之比不超过50%(有其它贷款与债务的也包含在月还款本息内);⑤取消按贷款发放金额5%收取贷款保证金的规定。
6.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年期内(含)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25%。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印发了《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实施细则》,明确了跨省通办流程及时效,在每个网点设立了“跨省通办”专用窗口,受理缴存职工申请。2020年,实现“跨省通办”业务类型3项,分别为: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2.按照“缴存政策规范化、提取政策便民化、贷款政策精准化”原则,全面修订了缴存、提取和贷款三大管理办法,取消了期房提取保证金,调整了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的认定标准。
3.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建设开通了自助终端和微博,进一步完善了网站、网厅、12329热线、12329短信、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服务平台。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通过升级核心网络设备、增加网络安全设备配置等手段,对现有网络进行了重新规划整合,对关键网络节点进行了安全加固,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更加安全稳定。
2.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完成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并以“优秀”等级通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组检查验收。
3.按照“最大限度贴合业务需求和提升使用体验”的原则,完成系统改进需求近百个,有效提升了系统功能和服务能力。
4.根据《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问题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对电子稽查系统73项疑点数据中的51项内容进行了整改,电子稽查得分大幅提升,住房公积金信息基础数据质量改善明显。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单位所获荣誉情况
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被评为益阳市平安建设平安单位、益阳市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获益阳市青年排球赛市直组二等奖。法制科获“2017-2019年全省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资阳管理部获益阳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高新支部获“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王时彬:记三等功
杨 峰:益阳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代志鹏:益阳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严立春:益阳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彭 煜:2017-2019年益阳市内部审计先进个人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0年,没有进行行政处罚,没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未发生相关违规行为。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