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营运,承担资金保值增值责任。
具体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
7、负责市直单位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支取、核算等管理工;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信息科(政务服务协调科)、法制科(行政审批改革科)4个职能科室,在全市范围内设置非独立核算的正科级事业单位9个: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赫山管理部、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阳管理部、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管理部,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桃江管理部,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沅江管理部,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县管理部,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化管理部,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通湖管理部,负责各区县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营运。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注:公开08、09表无数据,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表内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公积金中心2020年度收入总计4078.79万元,比上年增加147.80万元,增长3.76%;支出总计4295.64万元,比上年增加457.20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驻政务中心派遣劳务项目、工作服项目、购置营业用房和系统建设项目资金增加,新进职工8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7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5.79万元,占99.93%;其他收入3万元,占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9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8.78万元,占55.84%;项目支出1896.86万元,占44.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公积金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75.79万元,比上年增加144.80万元,增长3.68%;支出总计4293.64万元,比上年增加456.20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驻政务中心派遣劳务项目、工作服项目、购置营业用房和系统建设项目资金增加,新进职工8人,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93.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6.20万元,增长11.89%,主要是因为驻政务中心派遣劳务项目、工作服项目、购置营业用房和系统建设项目资金增加,新进职工8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93.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住房保障(类)支出4077.20万元,占94.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4万元,占2.32%;卫生健康(类)支出68.67万元,占1.60%;教育(类)支出45.37万元,占1.06%;公共安全(类)支出3万元,占0.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94.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9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其中:
1、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4003.51万元,支出决算为400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南县营业用房装修按投资评审结算及合同进度付款,剩余金额在2021年支付。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4.55万元,支出决算为7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9.40万元,支出决算为9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8.67万元,支出决算为6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37万元,支出决算为4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6.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5.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91.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7万元,支出决算为10.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84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3.98万元,减少45.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因疫情等原因,接待较少,费用大幅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73万元,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7.40万元,减少82.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比2019年减少公务车辆9台,所以车辆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4万元,占45.8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3万元,占54.1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全年共接待58批次、来宾492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其他地市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部门联系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检测费、保险费以及交通费等费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和非行政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7.22万元,用于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机关党委会议、党建廉政会议、贷款政策宣讲会议、专管员会议,人数1444人次,内容为单位部门业务商议,党风廉政政策学,贷款及归集政策宣讲;开支培训费43.14万元,用于开展全体职工素质培训、业务知识培训、公文写作培训、新进职工入职培训,人数412人次,内容为全员集中培训提供综合能力,培训公文写作能力,培训业务知识提高办事效率,新进职工培训尽快熟悉业务操作。单位会议、培训等活动,均已制定活动计划,并纳入经费预算。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7.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8.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6.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56%。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公务出行;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按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开展,2020年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已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其他单位按文件拨付给公积金的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交通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3、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