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5-02-05 09:28 作者: 来源: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机构名称: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 责 人:党组书记 余文武  中心主任 苏霓

机关地址:益阳市益阳大道138号金源大厦西五楼

联系电话:(0737)12329

传    真:(0737)4382033

邮    编:413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机构设置: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内设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改革科)、财务科、信息科(政务服务协调科)4个管理科室和机关党委,下设市营业部,资阳、赫山、高新、安化、桃江、沅江、南县、大通湖管理部等9个营业网点,现有在岗职工84名。


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二)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委托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协议规定支付手续费。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

(五)负责审核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购买国债和开展贷款资产融资。

(七)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八)负责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九)负责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核对住房公积金有关账目。

(十)负责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缴存信息。

(十一)负责组织建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派出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十二)负责定期向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十三)负责向市财政局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办理呆账的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十四)负责代管政府委托的其他资金。

(十五)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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