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购买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22 14:22 作者: 来源:法制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出台背景

  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发布《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要求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二、推行提取承诺制

  缴存职工在办理购买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需填写《承诺书》(市公积金中心提供),承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6个月以内不办理所购房产转移登记,否则需退回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三、调整办理时效

  对同一人一年内两次及以上变更婚姻关系的、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及以上的、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的,需不动产证满6个月后,才能申请购买现房提取业务。

  四、实施联合惩戒

  对违背《承诺书》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将记载其失信行为,5年内暂停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缴存职工,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报送纪检部门。

  五、开展集中治理

  对违法违规参与套取、骗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和中介组织,市公积金中心将协调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部门等依法进行查处。

  六、其他

  本规定自2021年9月22日起执行。

  解读机构: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制科。

  解读电话:0737-4382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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