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调整背景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发〔2023〕146号)等文件精神和规范执行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2023年9月窗口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二、主要调整内容
(一)扩大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范围。将缴存职工或配偶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的提取政策支持范围,放宽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
法制科副科长黄建忠表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的房屋产权人由缴存职工或配偶扩大到本人及配偶的双方父母。加装电梯房屋产权人为双方父母的,且《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日期在2023年7月12日(《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文之日)之后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提取本人公积金为双方父母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总额不超过增设电梯工程建设实际支出金额。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借款人家庭贷款次数只计算借款人及配偶在全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包含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
法制科副科长黄建忠表示借款人家庭贷款次数只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含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借款人及配偶在全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
2.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5万元,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元建筑面积提高到200平方米以内。
法制科副科长黄建忠表示该项政策为2022年6月8日市公积金管委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益公积金管委会〔2022〕1号)内容,该文件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此政策继续沿用。特别说明:中心城区(含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单元建筑面积在105平方米(含)以上房屋的,其他县市区单元建筑面积在115平方米(含)以上房屋的,仍只能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废止《益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益公积金管委会〔2020〕4号)第四章第十条“对引进的优秀人才(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首次贷款的,按同档次增加10%”条款。
法制科副科长黄建忠表示延续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20%的规定,参考2023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首付款比例的要求,废止“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首次贷款按同档次增加10%”的规定。
(三)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购房。1.对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的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按规定额度上浮50%确定。2.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当期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确定。
法制科副科长黄建忠表示多子女家庭是指依法生育或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成年(不满十八周岁)的家庭。职工提供依法生育、收养子女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材料)。有婚姻关系变更的家庭还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等能够说明子女抚养情况的材料。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限额每月提高至1500元,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54万元。
(四)其他。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推广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为优秀信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住房公积金快速贷款”工作,具体操作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公布实施。
法制科副科长黄建忠表示,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中心城区试点推行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为优秀信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住房公积金快速贷款”工作,受到缴存职工和开发企业的一致好评,下阶段将在各县市区逐步推广。
三、执行时间
从2024年2月20日起执行。提取以职工申请时间为准;贷款方面,期房贷款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现房贷款(含商转公)以不动产证登记时间为准。合同网签、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在2024年2月20日以前的,按原政策执行;合同网签、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在2024年2月20日(含)后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解读机构: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制科
联系电话:0737-4382551
-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