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为什么要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A: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纾解企业困难、保障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Q2:《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A: 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阶段性支持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助力困难企业纾困解难;二是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贷款职工的权益,通过阶段性降低月还款额、减免罚息和不作逾期处理等帮助缴存职工渡过难关。
Q3: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贷款职工,可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正常还款?
A:可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可申请阶段性降低月还款额;二是可申请减免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未正常还款而产生的罚息;三是上述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逾期记录不上报征信管理部门。建议受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尤其是非公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存在还款压力的,优先采取阶段性降低月还款额的措施,确保正常还款。
Q4:如何申请阶段性降低月还款额?
A: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贷款发放网点申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阶段性降低月还款额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到期后将根据其剩余本金及原贷款期限,重新调整并计算月还款额。
Q5: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罚息如何申请减免?
A: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减免罚息。借款人可在2023年6月30日前向贷款发放网点申请返还已收取的罚息。市公积金中心将提供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申请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即时办结,罚息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到借款人的还贷账户上。
Q6: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出台了哪些帮扶措施?
A: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最长期限为6个月,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申请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降低后的月缴存额不得低于年度最低缴存标准。期满后缓缴的要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降低缴存比例的要恢复原比例缴存。
Q7: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A: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仅需提供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的文件,并填写《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可在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下载)。
- 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202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