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功办结首笔非中心城区 “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发布时间:2024-03-27 16:22 作者: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南县管理部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3月25日,市公积金中心南县管理部成功办结“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标志该政策在非中心城区顺利落地。

  据悉,市公积金中心于2023年10月1日在益阳市中心城区试点开展“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该政策实施后,缴存职工无需自付购房首付款,可凭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以及支付的购房定金票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通过后,资金将直接支付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该政策实施以来,已有94位缴存人成功办理了该项业务,有效缓解了购房资金周转压力,同时也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能。

  下一步,南县管理部将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为广大缴存职工、房地产企业带来更加精准、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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