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追回违规提取资金12万元
1月12日上午,市公积金中心桃江管理部成功追回一笔利用购房进行违规提取的公积金,涉及资金达12万余元。
据悉,市公积金中心正在开展“2024年度骗提住房公积金追索工作专项行动”,对于缴存职工以购买二手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后,短期内又将此住房卖出的违规提取行为开展追索工作,并对涉事职工送达《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处理决定书》,要求其限时将违规提取资金退回。行动开展后,一名涉事职工主动来到桃江管理部,表示将积极配合退回资金,并向公安机关递交协助其进行违规提取的中介线索。12日,该职工将违规提取资金12万余元全额退回。
在此,市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提取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限制,不要以身犯险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认定为失信行为的,市公积金中心将通报职工所在单位,5年内暂停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资格、报送本市社会征信体系、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中心,并采取法律途径追回骗提资金。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合作,加大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查处和处置力度,切实遏制住房公积金骗提行为的滋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