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家!我市率先实现破产企业涉住房公积金事务提速办理
6月1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破产企业涉住房公积金事务办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效缩短破产企业住房公积金债权案件办理时长,加快住房公积金债权案件受偿速度,有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实施意见》对住房公积金债权性质、住房公积金债权查询、管理人信息的公示、债务人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退款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规范,提出了18条具体举措,明确了涉公积金事务办理路径,简化办理环节手续,提升办理质效。内容呈现出三大亮点,一是明确涉住房公积金的债权性质,对于破产企业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依法按照职工工资性质清偿。二是优化涉公积金事务办理流程,简化管理人涉公积金事务办理流程和办理材料,明确公积金中心答复期限,并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三是便捷职工债权核查,公积金中心及时在官网公示破产企业管理人信息,便于职工债权人及时主张权利。
下阶段,市公积金中心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畅通双方在破产协作机制中的信息共享与融合,探索建立全流程线上办事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债权查询、申报、公示、复核、退款、分配等破产企业涉住房公积金事务全流程线上办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聚动能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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