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为138名职工成功追缴103万元资金
近日,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营业部为某酒店138名职工成功追缴欠缴住房公积金103万元,深受该单位职工的好评。
今年3月,益阳某大型酒店的部分职工到市营业部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反映单位未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要求单位进行补缴。接到该情况后,市营业部高度重视,立即上门展开调查核实。经了解,该酒店自2003年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只给部分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3个多月以来,市营业部克服欠缴涉及人员多、时间期限跨度长等重重困难,多次上门了解具体情况,组织职工代表与酒店负责人协商沟通,最终促使单位成功为全体职工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下阶段,市营业部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缴存单位足额规范缴存,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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