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惠企利民出实招 助企纾困渡难关
发布时间:2022-10-17 09:57 作者: 来源:遵义住房公积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今年以来,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保稳定、惠民生、防风险、促发展”要求,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凝心聚力,因城施策,先后4次调整出台14项住房公积金政策,积极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缓解压力、共渡难关。

助企纾困解难,为缴存企业“降压”

一是阶段性支持困难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到期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在2023年1月申请继续缓缴。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处于有效缓缴状态的,其缴存职工缴存时间视同正常,不影响企业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在上述期间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失业或收入明显下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放宽提取条件,为购房职工“增收”

一是增加购房提取次数。在市内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职工,自登记备案表载明登记备案日期起2年内,夫妻双方可每隔12个月各申请提取公积金一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二是增加还贷提取额度。提前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为提前还款本息额与未发生提取期间实际偿还金额之和。三是放宽提取申请条件。缴存人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其配偶有的,当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不低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时,若缴存人有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四是提高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提取额度,按职工缴存单位所在地划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出10000元或12000元。

放宽贷款条件,为房开企业“加油”

一是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楼盘准入条件,楼盘住宅主体结构形象进度达70%(含)以上即可申请准入,大幅缩减了房企回款时间。二是出台阶段性“又提又贷”支持政策。职工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同一套住房购房首付款。三是放宽房屋套数认定。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或二套房贷款政策,只以缴存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来判定,不再计算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套数和未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笔数。

贷款降比提额,为借款职工“减负”

一是阶段性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二是放宽异地贷款申请条件。职工或其配偶具有遵义市户籍且职工在贵州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我市购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省内其他市(州)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户籍限制。三是提高贷款额度。对单缴存职工购买非成品房、成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45万元、50万元;对双缴存职工购买非成品房、成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55万元、60万元;对遵义市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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