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直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 二套房首付最低40%
发布时间:2022-08-16 16:27 作者: 来源:湘直公积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湘发改就服规〔2022〕441号)文件要求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7月25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和流程的通知》(湘管发〔2022〕35号),明确将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至40%。

通知明确,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的,在政策实施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贷款办理成功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仅需留存公积金贷款12个月还贷金额。

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取消“首套自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4平方米”的规定;同时,对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

通知指出,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由“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调整为“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的实际汇缴额”,提高对职工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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